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信息表 | |||
报建编号: | 23LGFX0054 | 标段号: | C01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申港大道200号综合楼555室 |
招标人联系人: | 单老师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 |
招标标段名称: | 临港新片区奉贤园区平霄路(大泐港西岸-正顺路)道路新建工程 | ||
建设地点: | 临港新片区奉贤园区范围内,西起大泐港西岸,与现状平霄路已建段衔接,东至正顺路 |
工程规模描述
工程概况描述: | 本项目位于临港新片区南汇新城镇与奉贤区的交接处,实施范围西起大泐港西岸现状平霄路,东至规划正顺路。道路规划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40千米/小时,红线宽度30米,全长约461米。全线新建1座大泐港二号桥。同步敷设管径 DN800-DN2200 毫米雨水管道和管径 300-400 毫米污水管道。主要建设内容含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驳岸工程、照明工程、监控工程、交通标志标线和景观绿化等附属工程 |
工程总投资: | 6490.95万元人民币 |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 3030.07万元人民币 |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84元人民币(2838.530784万元) |
施工工期: | 400日历天。 |
其他说明: | / |
投标条件
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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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必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市政公用工程 | ||||||||
业绩要求: | / | ||||||||
其他要求: | 1. 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将接受下级公司为合格投标人。 2.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是 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项目: 是 项目整体/标段预留:仅限中小企业投标,投标人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1)上述的中小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2)中小企业行业及划型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 3. 其他:/(如需) | ||||||||
政府投资项目: | 是 |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 是 | ||||||
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项目: | 是 | ||||||||
项目整体/标段预留: | 仅限中小企业投标,且该中小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中小企业行业及划型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是否采用投标人筛选: | 否 | ||||||||
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 ******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01月22日 00时00分到2025年01月27日 00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 ||||||||
注意: |
******服务中心网站(******),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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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 胡春红 | 联系电话: | ****** | ||||||
公告备注: | 1、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委员会判定其测试不通过,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3、各投标单位联系人的通讯工具必须保持畅通(联系电话以系统报名登记为准)。项目负责人须携带有效身份证、自备文具到指定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水芸路388号2号楼2楼)进行测试,项目负责人到达指定测试现场后配合身份核验,核验通过后进入测试现场,测试时间15分钟。 4、项目负责人测试(到场截止)时间:以测试前一日电话通知为准,请预留充足时间到达会场,迟到视为未在规定时间参加测试。 5、项目负责人测试以沪建建管(2024)49号文最新规定为准执行。 6、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需执行《关于本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推广可电子验证的投标保函的通知》沪建招(2024)9号文件规******************银行保函相关资料的视作投标保证金未提交 |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02月17日 13时30分 | ||||||||
开标方式: |
是否远程开标:
是
开标地点: ******服务中心官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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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5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交纳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函。 ************银行保证业务内部委托开具的保函均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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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介名称: | ************服务中心网站、****** | ||||||||
监管部门: | ******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