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BXM******0010)
公示结束时间:2024 年 10 月 14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厂区零星工程: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有限公司,其他类型投标报价:安徽省2018版计价定额的81.6%,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80天;
中标候选人第 ******有限公司,其他类型投标报价:安徽省2018版计价定额的81%,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8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朱峰,二级建造师,皖******0739;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吴栋华,二级建造师,皖******2254;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异议材料向招标异议受理人提出,异议接收电话:0561-****** 。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提出异议(质疑)的投标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②异议(质疑)对象的投标人的名称;
③异议(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④相关请求和主张;
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⑥提出异议(质疑)的投标人是法人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质疑)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有公章的须单位加盖公章),并附主要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
三、其他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对异议处理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 10 日内向招标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电话:0561-******,电子邮箱:******。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集团审计部(0561-******)。
五、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徽省淮北市煤化工基地
联系人:谢工、朱工
电 话:0561-******、******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