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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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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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WSCL-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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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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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扫描件(各项证书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资质证书变更记录扫描件。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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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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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WSCL-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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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具备:
1、2023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大于1;
2、投标人2021、2022、2023年每年的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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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近年财务状况表”。
2、证明材料应附: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本部分资料上传至财务会计报表中)
3、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所列数据必须与上述证明材料中的数据相一致,如不一致,以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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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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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WSCL-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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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完成过1个污水处理工程的施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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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近年完成类似业绩情况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1)公路工程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完工(或交工或竣工)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2)市政基础建设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竣工验收证书的扫描件。
(3)铁路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附静态验收、动态验收或者初步验收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如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提供该业绩的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该项业绩评标时不予认可。
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近5年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以完工验收时间为准。
4、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施工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5、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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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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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WSCL-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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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没有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的情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没有被宣告破产,没有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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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承诺函”按给定的内容填写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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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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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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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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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WSCL-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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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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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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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具备:
1、工程师;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3、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4、近5年内曾担任过1个污水处理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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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并在“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1)公路工程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完工(或交工或竣工)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2)市政基础建设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竣工验收证书的扫描件。
(3)铁路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附静态验收、动态验收或者初步验收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如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任职要求,应提供该业绩的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该项业绩评标时不予认可。
3、证书证明材料应附:(1)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有效的职称证书。(3)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ome)的网页截图。截图信息应至少包括姓名、注册单位、注册编号、本次招标要求的注册专业、有效期。(4)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上述主要人员2024年2月份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4、投标人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信封其他材料”中的格式要求提供“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投标人按上述要求提供了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的,视为满足相应要求。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中“说明在岗情况”无需填写。
5、“近5年”指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完工验收时间为准。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7、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8、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6 重大偏差一览表
第一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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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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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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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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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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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信封形式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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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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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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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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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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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仅指: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的封面、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中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资质证书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不一致,且未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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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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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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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的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注:投标函附录可不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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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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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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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用现金形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2)投标保证金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汇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2******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保险保单方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保函或保单受益人(招标人)、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担保内容、担保金额、保函或保单有效期信息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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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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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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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信封的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均属于重大偏差:投标函、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保证金、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财务状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信誉情况承诺函、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财务会计报表。
注:①招标文件要求相关表格附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属于重大偏差;②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上述不一致的情形不属于重大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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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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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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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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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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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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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信封投标文件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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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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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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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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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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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信封响应性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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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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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信封的投标函未填写工期或填写的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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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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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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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信封的投标函未填写质量要求或填写的质量要求低于“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符合招标文件中的发包人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的规定,并符合环保部门的相关要求);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符合招标文件中的发包人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的规定,并符合环保部门的相关要求)”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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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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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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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信封的投标函未填写安全目标或填写的安全目标低于“避免或减少一般安全事故,杜绝较大、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和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项目施工期间零死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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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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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信封资格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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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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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提供或提供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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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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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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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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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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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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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5、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扫描件(各项证书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6、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资质证书变更记录扫描件。
注: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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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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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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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2023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大于1。
2、投标人2021、2022、2023年每年的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近年财务状况表”。
4、证明材料应附: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注:(1******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中的数据为准;(2******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中的数据本身是否准确不纳入本次评标范围,不属于重大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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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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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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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近5年完成过1个污水处理工程的施工业绩。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近年完成类似业绩情况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1)公路工程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完工(或交工或竣工)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2)市政基础建设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竣工验收证书的扫描件。
(3)铁路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附静态验收、动态验收或者初步验收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如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提供该业绩的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该项业绩评标时不予认可。
4、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近5年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以完工验收时间为准。
5、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施工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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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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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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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投标人处于财产被接管的情形,或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8、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未按给定的内容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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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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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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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工程师;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3、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4、近5年内曾担任过1个污水处理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
5、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并在“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6、业绩证明材料要求:(1)公路工程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完工(或交工或竣工)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2)市政基础建设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竣工验收证书的扫描件。
(3)铁路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附静态验收、动态验收或者初步验收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如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任职要求,应提供该业绩的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该项业绩评标时不予认可。
7、证书证明材料应附:(1)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有效的职称证书。(3)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ome)的网页截图。截图信息应至少包括姓名、注册单位、注册编号、本次招标要求的注册专业、有效期。(4)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上述主要人员2024年2月份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8、投标人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信封其他材料”中的格式要求提供“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投标人按上述要求提供了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的,视为满足相应要求。
9、“近5年”指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完工验收时间为准。
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中“说明在岗情况”无需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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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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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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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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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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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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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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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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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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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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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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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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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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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信封形式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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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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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仅指:投标文件(报价文件)的封面、投标函中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资质证书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不一致,且未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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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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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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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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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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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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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信封的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均属于重大偏差:投标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注:合同用款估算表可不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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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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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信封响应性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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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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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函未填写投标总报价,或一份投标文件有多个报价,或提交了选择性报价;
(2)投标函中报价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报价不一致;
(3)投标人提交了调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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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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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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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对招标人发布的固化清单中的固化内容做修改;
(2)建筑工程一切险或第三者责任险或安全生产费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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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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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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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
(2)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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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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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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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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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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