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公告
******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就紫荆公园古老月季长廊等设施维修项目开展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zt******
2.项目名称:紫荆公园古老月季长廊等设施维修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5.91万元
5.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25.91万元
6.项目内容及要求:
(1)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2)工期要求:15日历天;
(3)质量要求:验收合格;
(4)工程质保期限:2年;
清单内容及性能等其他事项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
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3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4供应商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5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三个月社保,自开标之日向前推)并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b类)。
3.6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
1.时间: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6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有限公司(常州市天宁区青山湾文化创意产业园2号楼3楼 )
3.方式:现场获取,获取竞争性谈判时需提供的资料(加盖公章):
(1)文件获取登记表(见附件1)
(2)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中小微企业声明函(见附件2)
4.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6月2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常州市天宁区青山湾文化创意产业园2号楼3楼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踏勘及标前答疑
(1)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2)标前答疑。
投标人对公开招标文件如有******有限公司。******
2.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概不退还。一经领购,投标人不得更改单位名称。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管理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天宁区青山湾文化创意产业园2号楼3楼
联系方式:05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汤工
电话:******
附件1
文件获取登记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注:供应商应完整填写表格,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部责任。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谈判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施工单位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谈判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施工单位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
日期:
******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就紫荆公园古老月季长廊等设施维修项目开展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zt******
2.项目名称:紫荆公园古老月季长廊等设施维修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5.91万元
5.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25.91万元
6.项目内容及要求:
(1)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2)工期要求:15日历天;
(3)质量要求:验收合格;
(4)工程质保期限:2年;
清单内容及性能等其他事项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
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3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4供应商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5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三个月社保,自开标之日向前推)并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b类)。
3.6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
1.时间: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6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有限公司(常州市天宁区青山湾文化创意产业园2号楼3楼 )
3.方式:现场获取,获取竞争性谈判时需提供的资料(加盖公章):
(1)文件获取登记表(见附件1)
(2)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中小微企业声明函(见附件2)
4.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6月2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常州市天宁区青山湾文化创意产业园2号楼3楼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踏勘及标前答疑
(1)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2)标前答疑。
投标人对公开招标文件如有******有限公司。******
2.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概不退还。一经领购,投标人不得更改单位名称。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管理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天宁区青山湾文化创意产业园2号楼3楼
联系方式:05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汤工
电话:******
附件1
文件获取登记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全称(公章): |
******有限公司此项目的文件获取工作。项目采购过程中答疑补充等相关文件都须供应商在相关网站上下载,本单位会及时关注相关网站,以防遗漏,并承诺不以此为理由提出质疑。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被授权人姓名:联系电话: |
第二代身份证号码: |
接收竞争性谈判指定电子邮箱: |
注:本表以上内容填写均需打印,以下内容需由被授权人本人在代理机构报名时现场填写 |
报名时间:年月日 |
被授权人签字: |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谈判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施工单位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谈判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施工单位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