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乡村振兴农村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BCG-H24207-SHDL-2
二、项目名称:烈山区乡村振兴农村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江苏省高邮市送桥镇扬菱路
中标金额:******.00元
评审报价:******.00元
评审总得分:94.0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锂离子电池 品牌:造昼 规格型号:YH-LD-80AH 12V 数量:3000套 单价:830.00元 (备注:其余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洪峰(组长)、李世艳、杨贵林、赵丽娟、赵雪松(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计取;共计115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认为上述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在成交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线上及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1.线上提出质疑网址:
******:4454/HBTPbidder_hb/login2.aspx
2.采购人地址及联系电话:
烈山区沱河路科创大厦B区10楼;******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濉溪县御溪美景22栋;
联系方式:******
(二)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线上及******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电话0561-******。线上提出投诉网址:******:4454/HBTPbidder_hb/login2.aspx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线上及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请成交供应商在公告期满后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缴纳相应费用。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作放弃成交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水利局
地址:烈山区沱河路科创大厦B区10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濉溪县御溪美景22栋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芹
电话:******
十、附件
1.分项报价表
2.参数响应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