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对340台公交车车体广告经营权拍租公告
项目编号:HBCQ-2025-014
******有限公司授权,受******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对******有限公司拥有的340台公交车车体广告经营权以拍卖(中拍平台)的方式公开拍租。
委托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一、标的清单: 单位:万元
标的 |
名称 |
评估价(年租金总额) |
评估价(三年租金总额) |
竞拍保证金 |
承租期限(年) |
1 |
340台公交车车身广告、拉手、展板、挡板等(车内语音广告除外)广告资源独家经营权 |
277.94 |
833.82 |
200 |
3 |
注:本场拍租会标的以整体打包形式拍租,车辆信息详见附件。
二、内部决策、行为批复情况
本次交易行为已经******有限公司会议研究同意。
三、标的评估确认情况
******事务所出具的淮世诚评报字【2024】136号评估报告,该评估结果已得到委托方的确认。
四、意向承租方应具备条件及要求
(一)、意向承租方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财务状况、无经济纠纷、无不良记录、经营范围需包含广告发布。
(二)、本次拍卖标的金额为三年租金总额,租金每年支付一次,第一年承租费用按“押一付一”(即:押一年的承租费用,预付一年的承租费用)原则支付,共三期。拍租成交后,承租方当天签订《成交确认书》。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公交车辆车体广告经营权合同》,并在《公交车辆车体广告经营权合同》生效五个工作日内将第一期租金汇入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账户******银行淮北相阳支行),先付款后使用。
(三)、意向承租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自行现场踏勘拍租标的,就拍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自行了解使用该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及《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完成报名的承租人均视同已实地踏勘拍租标的,确认了解标的并认可拍租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四)、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委托人的各项规章制度,应确保经营活动合法健康,服从委托人管理,服从广告监管等相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广告内容须布局合理、设施安全、文字规范、内容健康,并且符合城市规划、创城、美化、亮化、安全形势等要求。自行办理广告内容发布的审批手续。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行承担经营中的全部责任。在经营期内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或经济纠纷、债务、债权关系等,均由承租人独自承担责任,与委托人无关。
(五)、应规范制作、张贴广告,不得损坏车体、车况,不得遮挡车辆前后及两侧车窗玻璃、腰牌、路牌、车辆编号等,不得影响驾驶员安全行车,并保持车辆车体清洁,不得影响车体散热。
(六)、须为广告设计、制作、维护服务提供热线服务电话,对委托人报修的公交车体广告破损、卷边等承租人应在1小时内回复,并在48小时内安排修复,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七)、因车辆维修、整修、事故等造成广告不能发布的,1日内承租费用不变,超过1日按实际停驶天数核减。维修、整修后,造成广告破损的,承租人应及时免费修补或更换广告,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八)、承租人应将相关管理部门审批后的广告内容及广告发布方案报委托人同意,并取得相关审批手续,得到许可后方可进行发布。
(九)、涉及到在经营过程中需要缴纳的各项费用及其协调办理经营相关手续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和解决。
(十)、委托人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对车辆运营线路和车辆进行调整时,承租费用不变。
(十一)、在广告合同履行过程中,承租人不得转包广告经营权。
(十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政府对车辆广告业务、内容有相关规定或新的要求,均不予调整经营权费用。
(十三)、承租人所发布的广告期限,不得超过合同截止日期;
(十四)、如车辆更新、停驶、报废、委托人提供等数的替代车辆(车型、参数、品牌不受限制),替代车辆由委托人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安排。
(十五)、双方一致确认合同中载明的公司地址作为双方信函送达地址;
(十六)、承租人在经营期间对车体进行装饰的,经营期满后,承租人须将车辆车体恢复原状,委托方不予补偿,须立即将相关车体的广告经营权利无偿、完整地移交给委托人;逾期,视为放弃全部任何权利。
(十七)、经营期间,若遇国家政策调整新的相关规定、要求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合同不能维续的,合同立即终止,承租人无条件让出,经营权费用按剩余期限比例退还。
(十八)、承租人的广告发布不得影响委托人的车辆年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租人承担。
(十九)、如因广告发布原因,导致委托人车辆被相关单位处罚或扣留或行政处理等,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及解决。
(二十)、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委托方提供的《公交车辆车体广告经营权合同》。
******有限公司共同审核确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13日。
六、标的展示及答疑时间
(一)标的展示:2025年3月4日-2025年3月13日;
(二)答疑时间: 2025年3月13日上午******有限公司进行答疑。
七、报名及拍卖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13日下午16:30时止,报名地点: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520室
(二)拍卖时间: 2025年3月14日 9: 00时;
(三)拍卖地点: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竞价厅(中拍平台)。
八、竞买人须知: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13日下午16:30前持下列文件到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520室及拍卖公司办理有关手续:
(一)符合竞拍资格的意向承租方须交纳竞买标的对应的竞拍保证金 (账户************银行淮北相阳支行开具保证金收据。未成交者,成交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竞拍保证金按原交款账户无息退还。
(二)企事业法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见附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竞买资格审查表(见附件)、承诺函(见附件)、竞买人登记表(见附件)、退还保证金声明函(见附件)、委托他人竞买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以上资料一式两份,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方须确保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如因账号错误、保证金额数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交款等原因造成未能报名成功,淮北市产权交易中心、拍租公司及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联系单位、方式及联系地址
******有限公司 周经理 电话:****** 安徽省******街道濉溪路庆相桥北A-22幢
淮北市产权交易中心 王宁 电话:0561-****** 淮北市人民路199号5楼
******有限公司 孟先生 电话: 18******6淮北市相山区恒基城1期东门商铺A7#103
******有限公司
淮北市产权交易中心
******有限公司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