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BCG-H24237-SHDL-2
二、项目名称: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高邮市菱塘回族乡兴菱东路41号
中标金额:******.00元
评审报价:******.00元
评审总得分:477.5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900万像素一体化电警抓拍单元 品牌:宇视 规格型号:HC191 数量:21台 单价:7170.00元 (备注:其余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宝生(组长)、朱松、杨本良、王守香、汤玉娜(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70%执行,共计1748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认为上述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在中标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线上及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1.线上提出质疑网址:
******:4454/HBTPbidder_hb/login2.aspx。
2.采购人地址及联系电话:
人民路与梧桐中路交叉口以北500米;******
3.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淮北市相山区梅苑路66号金水河畔(北区)116幢101室;******
******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电话:0561-******。线上提出投诉网址:******:4454/HBTPbidder_hb/login2.aspx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线上及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请中标供应商在公告期满后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缴纳相应费用。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作放弃中标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委员会
地 址:人民路与梧桐中路交叉口以北500米
联系方式:汤工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淮北市相山区梅苑路66号金水河畔(北区)116幢1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东晓
电 话:******
十、附件
1.参数响应表
2.分项报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