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增加制冷系统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无
******有限公司制冷系统采购
(1)采购内容:三楼蔬菜加工间、净菜包装车间、净菜暂存装箱间增加制冷风机及制冷系统
3、制冷系统增加区域(如图所示):蔬菜加工间439.8m2,净菜包装间402.8m2,净菜装箱暂存间189.7m2
(1) 蔬菜加工车间现有中央空调系统夏季23°-25°左右无法满足蔬菜加工要求,需求增加制冷系统后独立满足夏季环境温度12-15°。
(2) 净菜暂存装箱间有中央空调系统夏季温度23°-25°左右无法满足净菜暂存要求,需求安装制冷系统后夏季独立制冷需求满足夏季环境温度12-15°
(3) 净菜包装车间现有中央空调系统夏季23°-25°左右无法满足净菜加工要求,需求增加制冷系统后独立满足夏季环境温度12-15°。
(4)现有车间净化板厚度50mm,车间内高度3.3米高度,顶部板厚度50mm,无保温层。
(5)制冷风机选用静音进口风机,每个生产区域风机工作噪音<80分贝,风机控制安装至每个功能间内部独立控制风机开启关闭,电箱防水等级IP68级。
4、补充:
(4) 考虑到洁净板保温不足,造成顶部夹层结露现象需求安装除湿设备,防止结露造成顶部发霉。
(5) 投标人需要在标书中明确关于设备发生故障时维修人员能抵达我司的时效。
(6) 提供制冷机组中文版的使用说明书、常见故障解决方案、设备操作sop。
(7) 投标人标书需要明确出易损件、保养所需备品型号清单及价格。
注:投标前期需求到厂确认具体机组安装位置,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制定技术方案。
(二) 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
3、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计划招标报名时间:
招标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5日17点截止。备注:以上时间为我司计划时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注册网址:******/portal/portal/#/login(谷歌浏览器)注册,按提示提交报名信息。同时纸质版投标文件须在2024年12月6日17点前递交至我公司,寄件地址:合肥市蜀山区小庙镇小庙工业园肥西老母鸡食品公司李琼******227,开标日期2024年12月7日上午9:00(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开标地址:待定(合肥或上海)
(四)、招标流程:
第一步:供应商报名:
若符合以上要求条件可将以下资料递交至我公司进行报名:
1、带二维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除外);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除外);
4、企业组织架构图及职能说明;
5、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及明细附页;
6、近三年业绩年报(a.代表性客户)
7、工厂办公区域、生产车间区域图片(每区域各2张);
第二步:资质证件审核(考评占比10%);
第三步:甲方需求确认,需到甲方生产地点对接(考评占比15%)
第四步:工厂审核(考评占比20%);
第五步:技术标评审(考评占比30%);
需投标方提供样品至甲方指定位置进行评审;
第六步:竞争性谈判(考评占比25%)。
(五)、注意事项:
1、通过资质审核合格后的供应商,按照我司通知报备案例审核时间,我司安排工程人员进行审查;
2、中标供应商需签订合同(锁价合同);
3、出现以下情况,将列入我公司黑名单且永不启用:
1)招标过程中贿赂我公司人员,我公司规定将处罚该供应商涉及金额的10倍作为违约金,同时取消合作列入黑名单永不启用,并给与举报人员奖励相应金额的5倍;
2)供应商/个人在招标中,有恶意虚报、串标等保证金将不予以返还且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库永不启用;
3)招标结果未公布前,禁止参标供应商向我司相关人员询问招标中标单品、价格、分配区域、分配比例等信息;
4)若中标后不能按照中标价格执行、不按双方达成一致的送货标准及合同条款执行等违约情况,将立刻停止合作,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库永不启用;
5)中标合作后产品出现假货、以次充好;
6)产品资质证件、发票造假;
7)生产经营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如违规使用不合格材质及部件;
8)产品出现重大质量事故及隐患,如食物中毒。
(六)招标单位联系人
负责人:李琼
电话:******
邮箱: ******
技术对接:
负责人:李永飞
电话:******
邮箱: ******
(七)廉洁监督管理:许女士
电话:******
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