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环保管家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XCG-F25037-SHDL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委员会环保管家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中“五、考核标准”更正后如下:
|
编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步骤 |
成果交付 |
考核标准 |
|
1 |
企业第三方监管 |
1. 环保管家4人(具有环境类相关专业并具有环境管理领域3年以上工作经验,至少配备一名环境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常驻开发区办公,完成开发区管委会交办的一切工作。签订合同时按照此要求配置人员,并作为合同的附件之一。 |
相关证件、签到表等证明资料 |
乙方服务人员请假或者中途换人,需甲方同意,并及时补充人员。若甲方认为乙方服务人员不合适,可申请换人。 |
|
2.企业环保检查;环保应急检查。 |
1.现场排查工作计划半年度完成,现场排查工作完成后随时提交首轮排查成果;首轮排查完成后,后期重点企业每半年巡查一次,一般企业每年巡查一次,与开发区共同制定检查计划,同时对前期巡查发现的环保问题进行跟踪。 2.配合园区管委会做好环保督察、专项督查、生态环境执法检查等环境管理协助工作。 |
未按工作计划开展此项工作,扣除5000元/次。 |
||
|
3.专项行动。 |
1.配合开展各类环保专项行动,汇总检查结果; 2.对专项行动中企业问题进行复查,跟进企业整改进度。 |
未按工作计划开展此项工作,扣除5000元/次。 |
||
|
4.排查散乱污企业。 |
纳入日常巡查企业工作中,根据排查取缔情况建立动态清单月更新机制。 |
对应当发现而未及时发现的散乱污企业,行业主管部门认定一家扣除1000元。 |
||
|
5.一企一档管理。 |
第一轮现场排查工作完成后三个月内提交现有企业一企一档成果,后续根据日常工作逐步完善。 |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一企一档的建立,扣除10000元。 |
||
|
6.河流巡查。 |
主要包括中心沟、幸福沟、利民沟、杨楼大沟、濉临沟。 |
/ |
||
|
7.配合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考核。 |
常规考核:淮北市大气污染防治量化考核(月、年);濉溪县大气污染防治调度工作(月、年)。 中央、省环保督察下发问题。 |
常规考核:淮北市大气污染防治量化考核(月、年),全年倒数不超3次,超3次后扣除5000元/次;连续倒数第一,扣除30000元/次。 中央环保督察典型案例事件扣除50000元/次,信访件扣除2000元/次;省环保督察,扣除1000元/次。若服务团队在上述事件问题被通报前:1.已经发现指导企业整改2.下达两次整改通知3.移交到管委会,则免除扣款。 |
||
|
8.车辆2台。 |
配备两台车。 |
未按要求配备车辆扣除30万元/年 |
||
|
2 |
指导企业组织应急演练 |
1.指导园区企业进行应急演练。 |
每半年指导园区企业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
未按工作计划开展此项工作,扣除2000元/次。 |
|
2.收集、指导园区及企业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
根据“一企一档”资料清单逐步指导园区及企业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
|||
|
3.做好重点污染源应急管理。 |
纳入日常巡查工作中。 |
|||
|
3 |
环境投诉处理 |
遵照采购人的要求。 |
协同参与环境投诉处理处置。 |
未按工作计划开展此项工作,扣除1000元/次。 |
|
4 |
协助应对突发事件及开展应急检测 |
突发事件进行大气、水、声、土壤检测。 |
遇突发事件开发区需进行大气、水、声、土壤检测,据实结算相关费用。 |
/ |
|
5 |
环保培训 |
遵照采购人的宣传工作计划要求实施。 |
遵照管委会的宣传工作计划要求实施,原则上每半年实施一次。 |
未按工作计划开展此项工作,扣除10000元/次。 |
|
6 |
协助宣传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 |
遵照采购人的宣传工作计划要求实施。 |
遵照管委会的宣传工作计划要求实施,原则上每年实施一次。 |
未按工作计划开展此项工作,扣除10000元/次。 |
|
7 |
环境咨询 |
遵照采购人的宣传工作计划要求实施。 |
为企业解答环评、排污许可、环保验收等行政许可相关手续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
未按工作计划开展此项工作,扣除 10000元/次。 |
|
8 |
年度排查 |
遵照采购人的要求,安排公司环保技术人员,对园区重点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排查。 |
遵照管委会的要求,安排公司专家(高级工程师不少于2名)对园区重点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排查。 |
未按工作计划开展此项工作,扣除10000元/次。 |
|
9 |
值班 |
本项目24小时值班;节假日最少1人值班,特殊情况增加人员并满足现场需求。 |
遵照管委会的要求,安排人员按时值班并签到 |
未按要求扣除600元/人 |
2、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变更为2025年11月6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
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变更为2025年11月1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濉溪县闸河路建投大楼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室)。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委员会
地址:濉溪经济开发区白杨路科创大厦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恒、杨文杰、李翔宇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