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城市品质改善提升项目--龙脊山路改造工程
答疑澄清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濉溪县城市品质改善提升项目--龙脊山路改造工程(皖F2025012)进行如下澄清:
1.原招标文件P49页:
3.6.2 |
异常低价规定指标 |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招投标活动的通知》(建市函(2020)1073 号) ************委员会要对通过评审的 异常低价中标候选人合同履行能力及工程******委员会认定其存在履约及质量安全风险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85%为异常低价(即******.85*85%=******.95元) 1、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报价属异常低价的,评标 委员会在推荐前需要要求投标人在合理期限内作出 澄清或者说明; 2、对通过评审的异常低价投标的中标候选人,评标 委员会需要全面评估合同履行能力及工程质量安全等风险,并作为评标结果的附件提交给招标人。 |
现修改为:
3.6.2 |
异常低价规定指标 |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招投标活动的通知》(建市函(2020)1073 号) ************委员会要对通过评审的 异常低价中标候选人合同履行能力及工程******委员会认定其存在履约及质量安全风险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85%为异常低价(即******.85*85%=******.47元) 1、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报价属异常低价的,评标 委员会在推荐前需要要求投标人在合理期限内作出 澄清或者说明; 2、对通过评审的异常低价投标的中标候选人,评标 委员会需要全面评估合同履行能力及工程质量安全等风险,并作为评标结果的附件提交给招标人。 |
2.本项目原定开标时间:2025年3月17日09时 00分开标四室,现延期开标时间:2025年3月26日09时 00分开标四室。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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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