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新建结构件厂房扩大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
******银行三楼);
联系电话:******
地 址:淮北市杜集区群众来访接待中心三楼
项目名称:新建结构件厂房扩大生产线项目
建设性质:扩建
******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省淮北市段园镇工业集中区兴园路三号
******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位于安徽省淮北市段园镇工业集中区兴园路三号,新建结构件厂房4800m2,购置和安装数控激光切割机、焊接机械人、抛丸设备、粉末喷塑设备、喷漆设备、轻钢网架设备和加工中心等。项目总投资4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8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以及对策措施:
(1) 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及保洁废水经化粪池、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中的三级标准及淮北市段园镇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要求后,排入淮北市段园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解放河。
(2)废气
现有工程(1#生产车间)及本项目(2#生产车间)切割、氧/可燃气切割、等离子切割、焊接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激光切割废气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四台抛丸机产生的颗粒物分别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DA003、DA004、DA005排放;喷塑粉尘负压收集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喷漆产生的颗粒物负压收集经干式过滤棉处理后,汇同固化废气、晾干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
(3)噪声
项目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处理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收集粉尘、废边角料、金属废屑、焊渣、废钢丸等收集后暂存在一般固废库,外售给回收单位;项目产生的废水性漆桶、废油漆桶暂存危废库,交由厂家回收;漆渣、废过滤棉、废机油、废乳化液、废活性炭、废催化剂等暂存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
听证权力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