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AHZP-2024-236
******管理中心公车平台公务车辆定点维修及保养服务
三、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A3-38幢
******有限公司
******街道高岳路40号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淮北市杜集区相杜路北侧
******有限公司
******街道濉溪路6号淮北交警一大队正对面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管理中心公车平台公务车辆定点维修及保养服务
服务范围: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采购人保留一般公务用车38台,其中车型有轿车、商务车、越野车、中巴车等******管理中心保留车辆3年内的日程维护及快速维修,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本项目一次招标三年,合同分年度签订。采购人对供应商考核合格,且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续签次年合同。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管理中心 ******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管理中心
地址:淮北市杜集区
联系方式:王主任 05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淮北市相山区梅苑路66号金水河畔(北区)116幢101室
联系方式:0561-******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费佳铭
电话:0561-****** ******
2024年10月24日
******管理中心公车平台公务车辆定点维修及保养服务
三、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A3-38幢
******有限公司
******街道高岳路40号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淮北市杜集区相杜路北侧
******有限公司
******街道濉溪路6号淮北交警一大队正对面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管理中心公车平台公务车辆定点维修及保养服务
服务范围: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采购人保留一般公务用车38台,其中车型有轿车、商务车、越野车、中巴车等******管理中心保留车辆3年内的日程维护及快速维修,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本项目一次招标三年,合同分年度签订。采购人对供应商考核合格,且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续签次年合同。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管理中心 ******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管理中心
地址:淮北市杜集区
联系方式:王主任 05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淮北市相山区梅苑路66号金水河畔(北区)116幢101室
联系方式:0561-******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费佳铭
电话:0561-****** ******
2024年10月24日